关于印发非工空调调控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非工空调调控细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7-13 17:52:33 来源:行业新闻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各功能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国网宿迁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逐步加强全省非工空调负荷管理的通知》(苏发改运行发〔2024〕648号)要求,切实发挥非工空调调峰作用,更好促进我市非工楼宇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结合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宿迁市非工空调调控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切实做好迎峰度夏(冬)能源电力保供工作,规范高效推动非工空调负荷资源参与调峰降荷,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细则》等文件,结合我市电力负荷管理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用于指导非工空调调控工作,明确非工空调用户参与负荷管理调控原则、执行策略、执行流程等事宜。

  第三条将公共机构、商业楼宇、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用户纳入年度迎峰度夏(冬)负荷管理预案;鼓励未参与全市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自行开展调控能力建设;其他非工空调独立用户可自主或通过负荷聚合商打包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第四条电力保供期间,负荷集成商、虚拟电厂运营商所聚合的各类非工空调独立用户,均按照政府批复的负荷管理预案参与负荷管理工作。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灵活高效、稳妥有序”的原则,以加强空调负荷调控为主线,统筹运用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将公共机构、商业楼宇、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空调设施纳入电力负荷管理范畴,构建全时间、多场景维度下的空调负荷管理体系。

  (一)促进非工空调负荷资源规范高效应用,逐步将非工空调智慧调控作为经济常态化调节措施。

  (二)通过非工空调智慧互动终端建设推广,服务公共建筑主动开展空调能耗监测管理,助力提升全社会节能降耗水平。

  (三)将非工空调调控作为负荷管理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引导公共建筑空调负荷移峰填谷,形成规模化需求响应能力。

  (四)高效利用行政手段、技术方法,将无法安装智慧调控终端的空调负荷,尽量纳入负荷管理终端统一监测。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非工空调负荷管理专项方案;负责组织并且开展空调可调能力验证;电力保供期间,负责组织并且开展非工空调负荷调控;负责对执行不到位的客户进行督导通报;电力保供结束后,负责对符合省侧和地方需求响应补贴发放标准的空调用户进行审核;统筹负责推动地方需求响应补贴发放。

  各级供电公司是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工作实施单位,负责开展非工空调智慧管理服务协议签订,非工空调智慧互动终端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将智慧终端运作状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按照“一年两检、用后特检”要求对调控终端进行全方位检查和测试;负责常态推动空调用电回路的负控分路监测实施工作;开展非工空调用户日常和电力保供期间的运行监测;负责空调可调能力验证现场实施;电力保供期间,负责具体开展非工空调负荷紧急调控,做好客户告知、执行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

  电力用户应根据协议和有关政策规定,配合电网企业做好非工空调智慧管理终端的运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完好;定期配合开展空调可调能力验证;主动申报需求响应等市场化服务;电力保供期间,根据政府批复的负荷管理预案,参与空调负荷调控。

  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等市场主体积极做好聚合用户空调负荷管理,宣传节能降耗政策;鼓励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自行投资开展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电力供需紧张时,主动向所聚合用户开展负荷调控邀约,配合开展负荷管理预案执行等工作。

  (一)各级供电公司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下,定期开展非工空调负荷资源排查,掌握重点公共机构、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大型场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配置与使用情况。

  (二)各级供电公司基于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立非工楼宇空调负荷资源台账,逐步开展标签设定,掌握重点用能场所空调品牌、铭牌容量、典型负荷、电量等情况,深挖负荷资源调控潜力,推动释放用户能效空间。对具备开展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潜力存量用户,推动各方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三)加强新增用户管理,对受电容量1000千伏安及以上新装用电的非工楼宇,根据现场资源排查情况,其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智慧调控设备与受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证和同步投运,全量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一)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各县(区)编制年度负荷管理预案非工业用户柔性调控子方案,应包含全量已开展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依据能力认定和日常监测情况,合理记录空调最大负荷、柔性可调负荷能力、最大可调负荷等情况。

  (二)按照“一业一策”原则,各县(区)应根据行业类别、重要性等级编制非工空调调控策略,原则上按照先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后商超综合体、写字楼、酒店宾馆,最后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的执行逻辑开展非工空调负荷调控,保障医院、学校、养老院、交通机构等重要民生机构以及在生产的基本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的用户合理用电。

  (三)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结合能力验证和客户日常使用情况,按户记录温度调节、软关停、机组轮调轮停可调能力,重点做好商业综合体、商场晚峰时段可调能力监测和方案编制,便于紧急状况下根据真实的情况科学组合、灵活调用。

  (一)各县(区)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应根据《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细则》要求,引导全市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作为独立用户全量申报需求响应。针对长时间(0.5小时之后)电力缺口,按照约定型需求响应方式参与调解;针对短时(0.5小时以内)电力缺口,按照实时需求响应的快上快下方式参与调节。

  1.缺口预警。省侧发布电力电量平衡风险预警信息后,市发展改革委及时汇报市政府,向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传达预警,做好联合办公和应急准备,确保电力平衡风险预警信息保密。

  2.资源准备。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组织并且开展非工空调、快上快下等重点可调资源盘点,做好资源动态更新。

  1.方案启动。当全省范围出现电力缺口时,接到省能源保供综合调度工作专班需求响应指令后,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班成员至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联合办公,研讨市级执行策略,经批准后启动负荷管理预案。

  2.执行策略。优先采取需求响应措施,对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优先采取温度调节手段,其他非工空调用户开展温度设置督查督导(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7摄氏度);当电力缺口超过需求响应能力启动有序用电时,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同步启动软关停、轮停等措施(典型方式详见附件)。

  1.负荷预测。市供电公司调控中心预测次日用电负荷,报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班,市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班依据预测结果,会商研讨次日电力缺口,分解各县(区)需求响应执行指标,其中同步明确非工空调智慧调控执行指标,下达能源电力保供曲线.

  1.2-1.5倍排定);根据分区、分行业原则,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前完成建组,非工空调用户区分行业、空调类型单独建组。3.

  APP、手机短信等渠道,开展用户告知(原则上邀约需求响应应提前1天)。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还需通过智慧能源单元再次发送邀约。负荷管理通知要说明执行日期、执行时间段,非工空调调控用户要逐步明确温度设置、轮停响应要求,做到指令明确清晰。4.

  27摄氏度,写字楼等其他商业建筑可采用“1+1”调控策略,即提前开启空调1小时,在高峰时段关闭1小时。2.

  效果管控。按楼栋明确非工空调用户主管部门联系人、企业联系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责任人。对执行不到位非工空调客户,如现场已完成智慧调控能力建设,在履行调控执行启动手续后,通过非工空调智慧调控系统实现空调远程调节;如现场未完成智慧调控能力建设,市能源保供工作专班安排政企联合督导;以上能力用尽,如空调负荷压降仍未达到预期效果且影响全市电力保供,经履行相关手续后实施软关停等措施。

  当地区或电网分区存在供电缺口时市发展改革委经请示市政府,报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后,启动地方需求响应,同步启动非工空调智慧调控措施。

  调控执行效果评估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自动记录、核定用户负荷响应量和响应时间,依据《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细则》发布算法,评估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实施效果。

  补贴核发(一)依据《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细则》,根据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部署,核发非工空调智慧调控省级需求响应补贴。

  “储备+实施”地方需求响应补贴标准,对非工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用户所储备需求响应能力开展补贴,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激励等方式提升用户参与积极性。地方激励发放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履行必要的公示等手续。第五章

  细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需重视空调用电负荷管理和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实施工作,加强协同和组织领导,指导供电公司开展非工空调智慧调控相关工作。各级供电公司和电力用户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紧急状况下工作联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实施落实;各非工空调智慧调控电力用户配合做好工程建设、能力验证、设备运维,助力能源电力保供和节能降碳。

  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供电公司要加强工作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空调节约用电宣传工作,扩大节约用电影响力,强化全员节约集约理念,提升低碳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空调使用主体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空调用能主体支持,为开展非工空调负荷调控提供必要条件。同时,大力开展网上国网

  “e起节电”活动,广泛组织居民参与高峰时段节电评比,引导安装智能空调的居民家庭热情参加空调负荷节电活动,建立以居民家庭为单元的节约用电正向激励机制,依托线上渠道常态发布居民节电评价、节电建议。第十九条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对空调负荷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将电力保供期间非工空调执行效果纳入相关考核,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鼓励各县(区)将相关工作成效纳入平安电力和节能降耗等专项考核。对热情参加空调负荷调控的公共建筑用能主体,依据上级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关激励措施。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有关政策发生调整的,从其规定。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细化配套措施。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开展远程调节软关停;通知其余用户晚尖峰时段暂时关闭空调。2.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以上;对其余重点商超综合体客户实施政企联合驻点督导和现场服务。3.

  。晚间无人办公的写字楼空调应关闭,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远程提前开启空调1小时,在高峰时段关闭1小时。4.

  。根据缺口规模,对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实施远程温度调节或软关停。(二)晚峰短时较大缺口(负荷缺口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开展远程调节软关停;启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空调节能督查。2.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对重点商超综合体客户实施政企联合驻点督导和现场服务;针对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具备多机组并行运行能力的,启动轮停措施。3.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根据缺口大小深化调节深度,远程提前开启空调1小时,在高峰时段关闭1小时;对重点商超综合体客户实施政企联合驻点督导和现场服务;针对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具备多机组并行运行能力的,启动轮停措施。4.

  。根据缺口规模,对完成分路改造和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实施远程温度调节或软关停。(三)长时间或全时段缺口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在办公时段,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其余时段远程调节关停;启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空调节能督查。2.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以上,局部不紧张时段根据现场情况释放负荷;对重点商超综合体客户实施政企联合驻点督导和现场服务。3.

  。已完成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通过远程调节将温度调节至27摄氏度,远程提前开启空调1小时,在高峰时段关闭1小时,晚峰等时段根据缺口大小开展深度调节;针对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具备多机组并行运行能力的,启动轮停措施;对重点商超综合体客户实施政企联合驻点督导和现场服务。4.

  。根据缺口规模,对完成分路改造和非工空调智慧调控建设用户实施远程温度调节或软关停。二、有序用电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