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某和方某某家是邻里,两家因安装防盗门占用楼道一事不断发生纠纷,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对簿公堂上了法庭。怎么样来规范安装防盗门?“请您当法官”义马法院分场为您讲解——9月19日上午,义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来自社会各界的干部群众应邀旁听庭审、评判案件。
据悉,这是义马法院举行的第五场“请您当法官”活动。为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义马法院创新普法形式,紧密结合日常生活实际,认真筛选与群众自身利益紧密关联的纠纷案件,扎实有效推进“请您当法官”活动,实际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开展下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弄清事情的原委,承办法官开庭前深入当事人居住地走访调查、现场勘察测量。此案的被告温某某是某单元的边户,而原告方某某家是中间户,原告安装防盗门在先,被告安装防盗门在后,两家的防盗门均向外开启,造成两家邻居的防盗门经常“相互撞车”。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安装防盗门后导致原告入户门异常开关,导致生活物品及家具无法进出房屋,极度影响原告的居住生活,造成原告不能正常通行,影响原告正常使用房屋,构成妨害为由,要求被告将安装的防盗门予以拆除,并赔偿经济损失1300元。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向法院提出反诉,认为原告安装的防盗门,侵害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妨害了自己和他人正常的通行,要求原告拆除安装的防盗门,并恢复原状。
9月19日上午9时整,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庭审活动真正开始。经过法庭调查、出示证据、质证、辩论等程序,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
休庭期间,义马法院组织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随后进行的现场释法答疑互动环节,旁听人员积极踊跃发问,法官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法官还开展了法律咨询,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是邻居,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构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碍。本案原被告防盗门均向外开启,对房子使用及楼上行人均构成妨碍。本案防盗门客观上造成了原、被告及楼上行人或其亲友进出原、被告家门时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和通行的妨碍,虽然还没有发生实际损害,但原、被告双方均主张消除危险、排除妨碍,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坏原告防盗门及各项拆装费用1300元,证据不足,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依法判决:一、被告方某某(反诉的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自行安装的防盗门,不得妨碍原告温某某(反诉的被告)正常通行。
原告温某某(反诉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自行安装的防盗门,不得妨碍被告方某某(反诉的原告)正常通行。
“有话好好说,遇事依法办”,一次公开庭审便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今后,义马法院将不停地改进革新司法服务形式,深入基层,宣讲法律,保障民生,不断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左邻右舍情谊深,日日撞门为何因“请您当法官”义马分场为您讲解如何安装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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